事发渭南高速!假期首日这些人被处罚→逆行,酒驾,占用应急车道,超员......

民生   2024-09-17 14:05   北京  


走错路在高速逆行

9月15日上午9:35分,西潼中队教导员谢荣娟、办公室主任秦佰俊巡逻至连霍高速赤水立交段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正在沿着应急车道逆行,中秋假期首日上午,车流量非常大,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鸣笛示意越野车停车。
违法驾驶人张某某先后狡辩称寻找卫生间、家里老人突发重病,最后承认是走错路了,他们一家三口计划从西安前往三门峡,途经赤水立交时,误以为榆蓝高速岔路口是南沙停车区,行驶一小段后发现走错路,为了节省费用,张某某怀抱侥幸心理就原地掉头逆行回连霍高速。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在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行车途中如果错过出口,请“将错就错”,坦然前行至下一出口驶出高速后再掉头返回,切勿在高速公路逆行,将自己和他人置于险境。

1
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5日13时26分

违法地点:韦罗高速澄城方向038公里

违法当事人:王某某

违法车辆:陕AG***3

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罚款100元 驾驶证记3分

2
疲劳驾驶

违法时间:9月15日10时42分

违法地点:京昆高速K864

违法当事人:蒋**

违法车辆:辽HP2***

违法行为: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罚款100元 驾驶证记3分

3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4日4时35分

违法地点:G5京昆高速k1005公里

违法当事人:张某

违法车辆:晋MAX***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实施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1条第1款规定。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4
超员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5日9时36分

违法地点:菏宝高速同家庄收费站

违法车辆:陕A98***

当事人:张**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以上未达到50%。

违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罚款100元  驾驶证记3分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车辆超员行驶容易造成制动跑偏、转向失控甚至爆胎、机件失灵等危险情况,易引发严重后果。请驾驶人按照核定载客行驶,拒绝超员违法行为。

5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违法时间:9月15日9时0分

违法地点:榆蓝高速513公里

违法当事人:袁**

违法车辆:甘HZ****

违法行为: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9分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请勿违法占用。高速公路遇突发情况“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如遇道路流量大,发生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影响救援车辆通过。

假期出行请勿心存侥幸

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来源:渭南高速交警

如何在渭南便民发信息?

长按识别二维码免费发布

招聘 房屋 店铺转让等信息

发布后,您的信息会被推广

公众号推广社群推广朋友圈推广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发布更多便民信息!

影像渭南
渭南青年网资讯类账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