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化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强化安全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底。
二、整治区域
全县范围内(城区所有路段、国省干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飙车炸街、行经路口(开口)不减速、不礼让行人、分心驾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二三轮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人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横穿道路等行为。
(二)重点车辆: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重中型货车、工程车、大型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农村面包车(7座以上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
(三)重点道路: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公路较为薄弱、事故易发高发的路口、路段、点位;城区和乡镇通行秩序混乱,交通守法率较低的路口、路段。
四、整治措施
(一)专项整治期间,将对全县道路实施全面严管严控,对上述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适时进行集中曝光。
(二)对妨碍、抗拒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涉及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和文明办。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执法人员指挥和管理,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通告
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