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1号修订)规定,我局委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对已受理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进行资料审查和资质评审,拟对山东松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京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正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风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山东鉴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雷安防雷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弘丰信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威海宏成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天正消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托尔检测有限公司等12个申请单位予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延续行政许可;对山东宇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予以雷电防护装置乙级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现将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4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对提出异议单位或者个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凡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我局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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