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十九届]第51号
2024年11月26日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韩岳恒同志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韩 健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免去:
韩岳恒同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韩 健同志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沈养生同志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主编:陈劲丨编辑:黄敏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十九届]第51号
2024年11月26日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韩岳恒同志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韩 健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免去:
韩岳恒同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韩 健同志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沈养生同志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主编:陈劲丨编辑: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