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对公务员及时奖励(乡村振兴专项)工作中
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进行了表彰
及时奖励及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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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正式起草前,充分汲取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及省市委公务员及时奖励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做到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文件的起草过程中,充分借鉴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的实践经验,将有关经验做法与文件的具体内容紧密结合,紧密对照,相互验证。
文件起草后,先后多次征求上级部门和区内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结合征求的意见建议,多次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导向:
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控制总量的原则,部门之间打破“大锅饭”,部门内部、部门与部门之间不搞平均发放,引导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牢固树立“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选人用人导向,对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进行奖励,真正让实干者得实惠、让有为者有位!
突出基层导向,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广大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奖励方案时将加大基层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的奖励比重,提高基层公务员的成就感和获得感。
公务员及时奖励指的是:对在推进落实重大专项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和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作出突出成绩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在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的基础上给予的奖励。
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开展,排定工业强区、项目引建、招才引智、乡村振兴、安全应急、社会治理等6项重大专项工作,按照程序、动态实施。其他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由牵头部门(单位)提出申请,可及时纳入奖励范围。
及时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
1.区委区政府可以对全区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给予记三等功及以下奖励;
2.区委组织部可以对全区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给予嘉奖;
3.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经区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对本机关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给予嘉奖。
紧扣“制定方案、初评审核、复评公示、组织实施、备案入档”五个流程,实行全过程管控,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认。
及时奖励一般在工作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后的3个月内开展,从严从紧控制重大专项工作及时奖励比例,嘉奖一般不超过参评公务员总数的30%,记三等功不超过10%;将及时奖励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晋升职务职级的重要参考。
编辑:陆铁道
审核:陈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