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新沂交警重要提醒!

民生   2024-11-14 00:13   江苏  

爱的路上

幸“盔”有你


  头盔相随 安全相伴  




进入秋季以来,我市发生了多起因学生未佩戴安全头盔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颅脑伤害,不仅严重威胁到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也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驾驶电动车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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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闯红灯+不戴头盔   


  与转弯大货车抢行+不戴头盔     

02

03

    抢红灯+戴遮阳帽  

  载客超员+不戴头盔     

04


01


孩子的平安健康是我们的头等大事。骑乘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一份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部分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佩戴安全头盔,同时也没有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在此,新沂公安交警向全市广大学生、家长倡议:

     致广大学生、家长骑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尊敬的学生及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交通安全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培养家长和孩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及出行习惯,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我们呼吁:



榜样力量 安全同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我们希望每位家长在骑电动自行车时,都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不穿插”,成为孩子的良好榜样。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正面引导,帮助孩子从小树立安全意识。



戴好头盔 安全随行




在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车出行时,家长和师生必须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确保佩戴合适且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并正确系紧帽带。所有摩托车和电动车的驾乘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到头盔的重要保护作用。对于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使用者而言,头盔如同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带一样重要,是在遭遇意外时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



安全出行 规则先行




广大中小学生需牢记以下几点:
1、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
2、未满16周岁的学生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3、中小学生严禁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4、未满18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
5、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仅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文明出行 规范停车




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将摩托车和电动车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保持停放秩序。在没有设置专门停放区域的地方停车时,确保不会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避免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及人行道等禁止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



文明出行 从“头开始”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遵守交通法规,就是尊重生命,珍爱自我,幸福生活要靠我们自己去珍惜和守护!希望各位家长和新沂交警共同携起手来,从“头”做起,从我做起,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争做新沂“最美骑行人”;切实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们健康成长。


新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2日









     新沂交警安全提示      



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正确佩戴头盔小贴士   



1.注意头盔贴合度。在选择时尽量根据孩子的头围以及头盔的尺寸进行选择,或者选择可调节头盔,我们佩戴头盔应感觉舒 适和贴合紧密,尤其注意头盔后部与后脑部是否贴合,不要留有空隙。

2.注意头盔是否损坏。佩戴头盔时应系好系带,防止头部受到碰撞时头盔轻易弹飞,失去保护作用。如果头盔在使用过程中已经发生过碰撞摔裂,或出现细微的裂缝,要及时更换,切勿再继续使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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