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元宵节将至,为了维护城区的安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噪声污染、大气污染,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倡导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营造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请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开展庆祝活动,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向人民群众展示党员先锋模范良好形象。
禁燃范围: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拓展的城市建设用地,东至济广高速、西至岚山公园—水西坝、南至223省道—环城南路、北至绵江南岸。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强大正能量。
三、文明过节,树立新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不仅是一项环保行动,更是文明进步的体现。我们相信,在广大居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传统习俗的束缚,树立更加文明、环保的生活理念。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环保、和谐的节日氛围,更加美好的家园。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多一些环保、多一些文明、多一些健康,过一个清新、舒适、绿色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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