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5年1月6日晚,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居民俞某在萧山区飞虹路与观澜路交叉口因个人喜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对其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俞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月11日上午,接群众举报,在萧山区佳丰北苑小区有人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经调查,违规人员张某因庆祝家中喜事,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依法对违规人员张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5年1月20日上午,市民程某为庆祝自家店铺开业,在观澜路和丰北路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周边居民关注,产生较大噪声污染。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并当场制止了燃放行为,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程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5年1月20日,居民赵某为儿子举办婚礼,为增添喜气氛围,不顾禁放规定,在萧山区盈丰街道世纪之光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后依法对赵某给予行政处罚。
烟花虽美,安全更重
一时的绚烂,抵不过长久的平安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不购买、不燃放违规烟花爆竹
共同维护城市的安全与和谐
来源:萧山盈丰、钱江世纪城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