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城:最新人事任免!

民生   2024-12-30 21:14   安徽  

点击上方蓝字“三十功名”关注我们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12月25日舒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杨梅红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 去:

江泽金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汪仪慧的县人民法院杭埠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垂明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熊中生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胡勤胜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梅家宏辞去县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5日舒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梅家宏提出辞去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舒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梅家宏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朱晓稳辞去县人大常委会
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5日舒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朱晓稳提出辞去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舒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晓稳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接受朱晓稳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雪梅辞去县人大常委会
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5日舒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赵雪梅提出辞去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舒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赵雪梅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接受赵雪梅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来 源丨舒城县人大常委会网



99%的网友都喜欢         

中国共产党舒城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决议

▶ 舒城此处将建一所小学!

舒城【人大代表风采】李高柱:躬耕教坛育桃李 忠心履职担责任

舒城【政协委员风采】施晓花:深耕基层二十载 教书育人护花开

▶ 六安一主任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查!

舒城县2024年青少年航模机器人竞赛举行!

▶ 舒城:开工!总投资6200多万...

目前10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城家乡新闻

三十功名
欢迎关注我们!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