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庆阳西峰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175人)
按照《甘肃省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若干措施》(甘办字〔2024〕24号)、《甘肃省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重点任务清单》(甘社发〔2024〕3号)、《庆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庆市民〔2023〕151号)和《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庆社发〔2024〕19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推进我区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水平,结合我区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7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75人,其中,解放路街道办事处41名、安定路街道办事处37名、兰州路街道办事处30名、朔州路街道办事处25名、学院路街道办事处23名、石油路街道办事处19名。
二、招聘对象
1.高校毕业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庆阳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英烈、优抚对象子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有残疾(肢体、视力四级和听力三、四级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2.社区居民、退役军人: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西峰户籍(户口迁移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大专及以上学历。
2024年甘肃陇南市武都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加强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社发〔2024〕7号)等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全区58个城市社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社区事业;
3.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且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验结果为准),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武都户籍或武都生源(户口迁入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前);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英烈、优抚对象子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有残疾(肢体、视力四级和听力三、四级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2024年甘肃陇南康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委社会工作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甘社发〔2024〕7号)、陇南市民政局等4部门印发《陇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陇民政发〔2023〕18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社区工作者人员空缺现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素质结构更加优化、服务本领更加高强、发展渠道更加畅通、干事热情更加高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招聘计划
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县选拨招聘53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陇南市康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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