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禁燃禁放!

文摘   2024-12-29 12:28   江苏  

元旦、春节将至

又双叒叕要提醒大家

在欢度佳节的同时

有件事可千万不能忘!

那就是

禁燃!禁放!

这些区域不能放!

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大政规发【2022】4号)第二条之规定:

城区东至中子午河,南至南翔路-五一路-二卯酉河,西至申丰北路-沪丰大道-金海路-祥丰路,北至疏港运河合围的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外的

这些场所不能放!



烟花爆竹一声响

背后隐患真不少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危害

你都知道哪些?

一组图告诉你

小小一个爆竹

它的威力有多大

↓↓↓


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处罚规定


1


违规燃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


违法经营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


违法邮寄携带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4


严重行为追究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一些重要的场合

需要提升气氛

可以选择更加环保和安全的

电子烟花

保护环境的同时

不带走一丝热闹氛围~

(图为电商平台截图)




同呼吸,共责任

再次呼吁居民朋友们

请勿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共同践行

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

守护大丰的蓝天白云


来源 | 大丰融媒
审核 | 陈凯玲
核发 | 缪亚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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