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临近双十一了不是
全国各地都在“搞活动”
#女性35岁前奖励1500元#
#生三孩奖13000元+放假218天#
......
网友:再等等吧,最近活动挺多的~
近日,民政部官网公布了
《2024年3季度民政统计数据》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
全国结婚登记474.7万对
离婚登记196.7万对
相比去年,今年前三季度
结婚登记量同比减少94.3万对
离婚登记量同比减少0.6万对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半年
结婚登记量已创下近年新低
日前,山西吕梁市委市政府公布
《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
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引起舆论关注
在鼓励适龄青年结婚方面
《若干措施》明确
2025年1月1日起,在吕梁市登记结婚
(双方均为初次登记)
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
给予1500元的奖励
由结婚双方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
已有数学鬼才打算钻政策漏洞
实现月入45000
吕梁并非首创
早就有城市推出结婚奖励政策
2023年8月,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宣布,对于在该县双方均为初次结婚登记且女方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至少一方为常山户籍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
今年8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出台的《鼓励新市民在“暖城”结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新市民在鄂尔多斯市结婚登记,可享受1000元“多多评”物质积分奖励,定向用于在当地综合服务平台“多多评”平台入驻婚纱摄影商家拍摄婚纱照。
网友:
谢谢政府送的仨瓜俩枣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出台
《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
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
该《方案》明确:
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生育后且已在该县上户口的分别给予
一次性奖励7000元、13000元
并且在现有假期188天的基础上
增加至218天
全国哪里“最能生娃”?
网易一份数据显示
2023年全国新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排名
咱福建的排名是亮点
关于生娃奖励
有的大集团也有员工福利
今年三月份
我们公众号曾发过一篇文章
点击看文章
那厦门目前的政策呢?
去年,厦门出台了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摘了几个要点
👉探索建立生育补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每月予以一定补助。
👉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拥有二孩及以上的厦门市户籍家庭符合条件的,可购买第3套自住商品住房。
(扫码查看完整文件)
具体措施
一、取消制约
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二、优生优育
落实生育登记制度。依托“出生一件事”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群众网上申请即可享受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联办服务。将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纳入厦门市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免申即享”对象。
按需新改建母婴设施,实现应建尽建、规范建设。大力推动公共场所多性别使用母婴室建设。
三、优待优惠
探索建立生育补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每月予以一定补助。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完善保障性租赁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保障性租赁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多渠道增加长租房供应,推进租购权利均等。拥有二孩及以上的厦门市户籍家庭符合条件的,可购买第3套自住商品住房。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并适时动态调整奖励扶助金的标准。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
四、发展托育
支持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建设综合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制定实施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政策,到2025年每年至少新改扩建2000个普惠性托位,每个托位按1万元给予建设补助。
福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也享有法定的假期
关于婚假咱们厦门啥规定呢?
下面一起来看
厦门的婚假产假育儿假生育津贴政策规定吧~
图源福建人社厅截图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再婚者与初婚者法律地位相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婚假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产假
所有女职工生育,都可以享受基本产假98天;而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的女职工可享受最低158天、最高180天的产假,男方则可以带薪休照顾假15天。
政策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男方照顾假为15天。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生育津贴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申领生育津贴:
1.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2.满足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特别提醒,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一定要缴费哦。
开始时间:分娩的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15日起开始申领。
截止时间:在分娩后24个月内要完成申领;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在手术后12个月内要完成申领。
按规定,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一百二十八天。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生育前(含生育当月)12个月所在单位人均月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相应计发天数。
举个例子:小月今年1月顺产生了宝宝,假设小月公司人均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顺产计发天数是128天,根据公式计算5000除以30再乘以128,那么小芳能领到生育津贴共21333元。
哺乳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女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哺乳假。用人单位同意后,最长可以请到宝宝满1周岁。
如果单位没有哺乳假,但宝宝在1周岁内的哺乳期女职工,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生育多胞胎,那么每多一个宝宝,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工作日内的哺乳时间不影响工资发放,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延长女职工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
育儿假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注: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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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厦门生三孩也
奖励13000元+放假218天!
你愿意生吗?
欢迎留言~
来源:民政部、澎湃新闻、网易、抖音、厦门市政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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