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成都高新区全域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

政务   2025-01-19 08:28   四川  
成都市烟花爆竹禁燃政策如下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

目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均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成都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燃政策。


成都高新区烟花爆竹禁燃政策如下

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高新区实际管辖区域(芳草街街道、肖家河街道、桂溪街道、石羊街道、中和街道、西园街道、合作街道)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二、本通告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城管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管理。
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保护环境、烟花爆竹禁燃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本通告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五、对高新区实际管辖区域内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110

区应急局举报电话::63228399


信息来源: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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