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军队政策 消防员家属安置工作等政策相关细则出台

文摘   2024-12-13 23:59   北京  


《汕头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正式印发实施

2024年11月25日,汕头市召开十五届9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2024年12月5日,《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



内容概况

Content Overview



《实施细则》共分32条,立足于提升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水平,增强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励消防救援人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涵盖了职业荣誉保障职业风险保障社会优抚保障生活待遇保障财政经费保障其他方面保障等6个方面的细化举措。



工作亮点

Work highlights


01荣誉表彰方面<<<<

将消防救援队伍(集体、个人)表彰奖励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地方表彰奖励体系,在春节等重大节日、11·9全国消防日期间组织走访慰问当地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救援抚恤优待对象。

02伤亡抚恤方面<<<<

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落实伤亡抚恤金,所需经费由消防救援人员工作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统筹保障,工作单位为支队机关和直属机构的,由市级财政保障。细则出台前被评定为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03教育优待方面<<<<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参照驻汕部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具体以当年度实施政策为准。教育优待参照标准和材料报送审核程序按照汕头市应急管理局、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落实。

04家属安置方面<<<<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参照《汕头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汕退役军人发〔2023〕37号,以下简称《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救援人员随队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随队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参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进行安置。随队家属(含改制前已办理随军的家属)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和资金承担主体、年审工作参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中关于驻汕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助金规定要求执行。

05待遇保障方面<<<<

按规定为消防救援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消防救援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享受属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后,个人负担部分以及参加消防监督管理、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执勤训练等致伤病发生的应由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属地财政部门统筹落实资金解决。

06经费保障方面<<<<

维持消防救援队伍保障管理模式,地方消防经费继续实行财政预算单列,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统筹安排消防经费支持欠发达地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机关本级消防救援人员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伙食费保障管理事宜的通知》和上级有关规定享受规定的伙食补助标准,并纳入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下一步工作

Next step of work



支队将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党委工程”“主官工程”,切实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教育引导全体指战员将党委政府的关心厚爱转化为干事创业动力,全力推动汕头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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