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公开征集消防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国家消防救援局、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部署和要求,深入整治消防执法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消防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在消防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打点费”“犒劳费”,损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经济组织利益的问题。2.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利用监督执法、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等权力,向管理对象推销、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产品、消防技术服务以及消防培训机构;指定或变相指定隐患设施整改工程项目;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的问题。3.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4.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在消防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不严谨、项目严重超期、作废、删除的问题。5.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在消防执法过程中,表现出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甚至推诿责任。对群众故意打击报复,无端要求执法对象多次整改安全隐患,或在不合理的时段内反复进行检查。举报投诉邮箱:mzyacgczjb@163.com(一)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主要违法违纪事实及依据。提倡举报投诉人在举报投诉过程中实名举报,无明确指向性问题的匿名举报投诉不予受理。(二)举报投诉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举报投诉人法律责任。(三)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对举报投诉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障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会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投诉人身份、举报内容等情况。(四)举报投诉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文字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