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典型案例】你举报,我行动!群众举报车辆强行超车 徽县公安交警依法查处
近期,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12月15日在福兰线下行2359公里500米遇一辆号牌为甘KE***6的小型汽车逆向行驶强行超车,并提供了证据视频。
收到举报后,嘉陵中队民警结合举报群众提供的视频资料,对该车辆信息进行了核实,并与车辆驾驶人某某取得联系。
经核查,当天因万某家中有急事,驾驶甘KE***6小型汽车在行驶时,逆向行驶强行超车,严重影响对向车道车辆正常行驶。次日,驾驶人万某来到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在相关举报视频证据面前,万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当时自己是为了方便省时才做出危险行为。民警对万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逆向强超带来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并告诫其要吸取此次教训,今后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万某逆向行驶强行超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驾驶人在超车时请注意
01
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超车、会车
准备超车前应仔细观察道路状况以及前后左右车辆情况,合理选择超车时机,通行路段不具备超车条件或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切勿盲目超车;
如果遇到前方有多辆车结队而行时,万万不可连续超越这些车辆,因为连续超车极易与对面车相撞,此时应耐心等待时机,一辆一辆地超越,并保持安全距离。
02
使用喇叭、灯光示意
超越路边停驶的车辆前,应减速鸣笛;夜间超车时应不断开关灯光示意,等前车有让路表示后,方可从前车左侧超越。
03
前车正在超车时,后车不能超车
因为正在超车的前车,车速同时也正在加快,若后车强行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会形成超速行驶,增大危险系数。
徽县公安交警提示:
监制:王雯姬 责任编辑:符欣瑶
编辑: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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