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公开透明度,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黑政发18号)要求,以“应认尽认”为原则,现将中共鹤岗市委办公室(鹤岗市档案局)所认领、可办的事项进行公示如下。
编辑:何珊
审核:艾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