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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会议提到,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
12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时提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12月16日,在国务院第十一次专题学习会上,李强指出,“明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
12月16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
1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上述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规范行政检查。
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初衷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从检查频度和力度、检查主体和检查事项、检查方式和标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要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
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
会议提到,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来源:楚商智库综合政知见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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