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饮酒驾驶
其中任何一条
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可偏偏有人
要以身试法
错上加错
连日来,巴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当前工作实际,以“冬季行动”为契机,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机动车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守护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近期,交警大队在巴青县六一塘北路路段处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且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违法行为人:次**嘎
车辆号牌:川GH9F52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8日
违法地点:巴青县六一塘北路路段处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
来源:交警大队
那曲市巴青县公安局新媒体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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