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县公职人员醉驾被查!罚款 记大过

体娱   2025-02-06 15:51   云南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增强警示震慑作用,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1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江城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人员梅宝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5年1月5日10:30,梅宝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5年1月,普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6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1月,梅宝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公职人员对党纪国法不敬畏,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严重威胁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代价惨重、教训深刻。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加强自我约束,严守纪法红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化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成果,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联动,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背后的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释放常抓常管、长管长严的强烈信号。

✍️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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