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诈骗款未退赔,却在监狱高消费!宜昌法院:不予减刑

时事   2024-11-16 08:15   湖北  
11月14日,记者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刚刚审结一起湖北省宜昌监狱报请的对罪犯李某提请减刑的案件。最终,因不能认定罪犯李某确无财产性判项执行能力,也不能认定李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依法裁定对其不予减刑。

“李某尚有巨额财产性判项未履行完毕,但监狱报送的减刑材料显示他有超6000余元的购书支出,请提供一下李某购书情况的具体明细,我们需要进行审查。”受理该案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向刑罚执行机关提出疑问。

随后,湖北省宜昌监狱提交了李某购书明细,并出具情况说明,李某的购书符合监狱系列文化教育活动的要求。

李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期,假借销售口罩为名,诈骗他人货款逾百万元。他将诈骗所得赃款的绝大部分用于在某直播平台充值并打赏给多名主播。李某因此以诈骗罪获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054350元返还给被害人。

自2021年5月26日入狱至今,李某仅向被害人主动履行1000元退赔义务。


根据原审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未查询到罪犯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裁定终结了当次执行程序。


根据监狱报送材料显示,李某仅2022年一年内狱内购书消费即达4000余元,总购书消费超6000余元。该犯主要订购的书籍及刊物有《商界》《舰船知识》《NBA》《新体育》《看天下》等杂志全年刊。这些书籍,与接受强制劳动改造、提高基本职业技能水平关系并不紧密。


“李某服刑期间花费不菲购书,不能认定其确无财产性判项执行能力,也不能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承办法官介绍,法院据此依法裁定对其不予减刑。

来源: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张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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