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
沈某某、付某某等5人因犯诈骗罪
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三个月
不等刑期
处二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罚金
2023年6月,刘某某收到一张印着“教育部文件”退费公告的快递,称其2018年5月花2万多元在某APP上报的培训班可通过加入官方QQ群办理退费手续。刘某某随即添加了QQ群,群内共有28人,有2名客服,且有人在群里发出退款成功的截图。
在客服的指导下,刘某某下载了一个名叫“光大经办”的APP,在客服指导下,580元、3600元的退费汇款分两笔很快到账。
随后,刘某某便不再存疑,按照客服的要求再次操作,这次系统却提示“退款失败”,且被告知要在倒计时30秒内继续交纳5万元作为保证金才能退款,刘某某来不及多想,将5万元保证金转进了客服的指定账户。客服又称在APP内购买证券才能完成退款。刘某某遂用5万元在APP内购买了证券。不一会儿,刘某某发现自己账户的余额从5万元涨到了24万元,但又被提示“提现失败”。客服称刘某某私自提现未提前告知,导致资金冻结,需要充值与冻结资金金额相同的钱作为保证金才能解冻。刘某某又将24万元保证金打给指定的账户。紧接着,又是需要购买证券才能提现。在短短三个小时内已投入51万余元的刘某某,始终没有提现成功,直到她接到了警方打来的反诈电话。
经查,这场骗局背后,操纵者竟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沈某某,他和招来的员工分饰“退费成功的受害人”和“官方客服”等角色,一个28人的退费群内有25人是工作室的员工所扮演,共同对受害人实施诈骗。2023年10月17日,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局将沈某某、付某某等5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移送至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沈某某、付某某等人帮助上家电信网络诈骗人员,共同在QQ群里冒充购买网课需要退费人员,发布已退费成功的虚假信息进行“炒群”,最终导致被害人被骗,应以诈骗罪共犯定罪。2024年4月26日,经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沈某某、付某某等5人因犯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处二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罚金。此后,二审维持原判。特别提醒:底端广告由腾讯系统自动投放,与本微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