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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
12月1日起
我市将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其中
对洗车、洗浴等特种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
以增强我市特种行业等
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等六种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
● 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等五种情形免征水资源税;
● 超出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取用水,授权地方减免水资源税;
● 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相关纳税人,减征水资源税。
| 编辑:武晓威 | 责编:李静
| 审核:席祖强
| 来源:阜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