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决定:
胡 军同志任九江市第二中学校长,免去其九江金安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刘树云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殷 诚同志任九江职业大学师范学院院长,免去其九江职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曹迁平同志任九江职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主任,免去其九江职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处长职务;
周 英同志任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局长;
免去吴干金同志的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 青同志的九江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张小华同志的九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