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对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项目库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2、项目名称: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库
3、采购内容: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所需食材
4、种类划分:本项目共10个类项:
(1)米、面粉、食用油类;
(2)干菜、调料类;
(3)蔬菜类;
(4)牛肉、羊肉、鸡肉等冻品类;
(5)鲜肉类;
(6)鸡蛋;
(7)豆腐;
(8)豆芽;
(9)面条;
(10)杯子等一次性用品。
5、供货期限:进入食材供应项目库且被餐饮公司选中供货的,供货期暂定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6、供货地点: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7、注:2023年已中标进入学校供应项目库的供应商不再重复报名,因违规被学校清退的供应商不得报名。
二、供货要求
1、此次招标中标供货商进入学校食材采购项目库,餐饮公司从学校项目库中选取合作供货商。
2、供货商按天按需供货,根据采购人需求及订货单供货,随需随供。每次供货按不同类别要求提供国检、批检、或抽检合格报告。
3、所有食材按要求配送到学校餐厅各个窗口,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甲方只负责定点采购商资格审查和采购商的最终确定、食材质量的整体把控,价格由乙方和餐饮公司商定。食材价格原则上应低于栾川县市场批发价,餐饮公司若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价格及质量不认可或严重不满时,甲方有权将该供货商清除学校食材采购项目库。
5、付款方式:由餐饮公司直接结算,学校不予负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第1、2类项 :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有效期内的许可证;
2、第4、5类项:生产商具有有效的屠宰证或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有效期内的许可证件;
3、第6类项:生产商具有有效的检疫防疫或其他许可证明,经销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有效期内的许可证;
4、第7-10类项:生产商具有有效的小作坊证或其他许可证件,经销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证件;
5、第1-10类项:供应商均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2)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
(3)供应商须具备食堂大宗物品配送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
(4)供货商须在栾川县城内具有经营门店、仓储。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同一供应商可以投多个类项,报送资料需注明投标类别。
四、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应具备的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供应商须具备食堂大宗物品配送服务能力,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管理要求,并做出供货安全承诺及责任担当;
5、出具向企事业单位供货业绩和履约的证明资料;
6、供货商栾川县域内门店、仓储资料。
五、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6日。
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6 日前将报名资料送交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行政楼01320室(后勤处)。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7: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另行确定。
3、开标地点: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4、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9-6681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