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防范打击盗窃犯罪
暨“猎鼠1号”专项行动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严厉打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盗窃犯罪,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林芝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盗窃犯罪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以打开路、打防并重,对盗窃犯罪形成高压严打态势,破获一批盗窃案件,抓获一批盗窃犯罪分子,有效净化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以下盗窃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盗窃工地物资、机械、工具、电缆及变压器等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入室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3、严厉打击盗窃金银首饰、手机、现金等个人贵重物品违法犯罪行为;
4、严厉打击盗窃电动车、电瓶、机动车配件等违法犯罪行为;
5、严厉打击盗窃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6、严厉打击跨区域、地域性职业盗窃违法犯罪团伙;
7、严厉打击窝赃、销赃个人、团伙及场所;
8、严厉打击其他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二、为重拳打击盗窃犯罪,现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揭发检举盗窃、窝赃、销赃及隐瞒犯罪所得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揭发检举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对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举报群众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三、公安机关在此郑重警告负案在逃犯罪分子,要认清形势,悬崖勒马,珍惜机会,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凡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到案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希望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属要深明大义、认清形势,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争取立功赎罪。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来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五、林芝市公安局在此强力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事踊跃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警民团结携手,社会共同参与,在全社会形成围剿盗窃犯罪的天罗地网,筑起防范盗窃犯罪的铜墙铁壁,使违法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无处可藏、无路可逃。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拨打“110”报警电话(24小时)或拨打以下号码:
林芝市公安局:0894-5825110
巴宜区公安局:0894-5888897
米林市公安局:0894-5453322
工布江达县公安局:0894-5414337
波密县公安局:0894-5422700
墨脱县公安局:0894-5490110
察隅县公安局:0894-5730815
朗县公安局:0894-5462808
举报地址:林芝市公安局及各县(区、市)公安局、派出所、警务站
林芝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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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 昕
责编:边巴顿珠 益西拉姆
校对:聂吉敏 邓秀均
来源:平安林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