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疏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在吾库萨克镇谢哈尔巴格村314国道路段发现一辆机动车辆涉嫌非法改装。
民警现场查验后,发现该车辆存在不同情况的改装行为。经询问驾驶人发现,该辆非法改装车属于阿克陶县某车辆租赁公司,承租人表示自己不清楚车辆涉嫌改装。随后,民警通知该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艾某到交通管理大队接受调查和处理。经查,艾某在清楚车辆被改装的情况下,未明确告知承租人就将车辆租赁给对方。
民警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施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2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恢复车辆原貌。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重新打刻发动机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等,应主动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更换不同尺寸的轮毂、加尾翼、加大包围、改灯光、改排气等,均属于非法改装。
私自改装的车辆不仅涉嫌非法改、拼装,往往也存在“飙车”、超速行驶、高分贝噪音扰民等等交通违法行为,给城市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噪音污染。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逢疑必查、逢违必罚。被查获的改装车主,须将违法车辆载运至有资质的汽修厂或汽车4S店恢复原状、消除违法状态、依法接受处罚后方可领回车辆。
疏附公安交警提醒
各位交通参与者租车时要详细辨别车辆外观,查看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最好的方式是通过租车行提供的车辆行驶证照片与对车辆外观进行比对,如发现有涉嫌非法改装的部件,要自觉抵制。租车公司也应遵守法律相关规定,车辆租赁前要核实清楚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对外承租的车辆要没有交通违法。
编辑 | 杨春霞
审核 | 施锋勇
签发 | 哈斯木江·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