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加大重点领域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山东省《2024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针对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专项监督检查,目标是全面排查基层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其传染病防治相关工作流程和措施,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控能力。
聚焦主责主业,督促医疗机构自行全面排查。
排查对象涵盖了平度市辖区1347家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根据传染病专项检查方案要求,全面排查各自在传染病预防控制综合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医疗机构预防接种、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到位。
把控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平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以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消毒产品使用为重点,对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30%的未定级医疗机构、2023 年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级为重点监督单位的医疗机构,加强重点部门、重点专业、 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高风险人员的监管力度,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医护人员和群众健康权益。重点检查:一是消毒隔离制度建立情况。二是口腔科(口腔诊所、口腔医院)、血液透析治疗室、内镜治疗室、消毒供应中心(室)等科室对医务人员、医疗器械、诊疗设备的消毒或灭菌情况;检查医疗机构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三是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抽取 3-5 个消毒产品查看标签说明书以及用于空气、物体表面的消毒器械(空气消毒机等)的铭牌和说明书及使用是否规范、合法。
建全动态监管机制,精准执法。
对2023年医疗废物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整改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2023年传染病防治专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级为重点监督单位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促使达到合格单位以上。依托2024年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对全部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单位,同时为做好2025年工作夯实基础。截至目前,已对全市1085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价。
通过对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高度重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播工作,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加强措施提高传染病防治水平,明确传染病防控各岗位职责,建立建全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做到责任到人、培训到位、措施到位。
供稿:刘晓青
审稿:郭万和
编辑:王云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