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G”变成“0”,“小聪明”付出大代价

政务   2025-01-06 17:35   河北  

古有掩耳盗铃,今有变造号牌,可偏偏有些驾驶人为躲避处罚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将自己车牌上的字母变成数字,就明目张胆的上路了,结果耍小聪明吃了大亏。

近日,交警执勤人员在辖区开展突出交通违法统一治理行动时,发现孙某驾驶的鲁A轻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号牌异常,存在明显变造痕迹,于是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员孙某用双面胶将车辆号牌里面的字母“G”变造成“0”,以躲避电子监控抓拍和掩盖车辆真实身份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孙某作出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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