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交安丨电动助力车随意横穿马路篇——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片

民生   2024-11-15 11:48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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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非机动车


为了您的家庭安康

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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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视频号:交通事故法律法规
辑:吕佳蔚
初审:黄万斌
终审:卓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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