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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下午,台安县与辽中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蒲河湿地公园内为大鵟打开笼舍并进行放飞。这次放飞的大鵟是5天前被救助的鸟类,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1月1日,台安县达牛镇大于村热心群众纪柱向达牛派出所报警称发现一只老鹰,困在野外不能飞翔。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处置,顺利带回所里。经台安县野生动植物鸟类(湿地)保护协会工作人员鉴定该鸟为大鵟,是鹰科鵟属的鸟类,属大型猛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初步观察身体无外伤,但十分虚弱,食物中毒,体弱且不能自主飞行。台安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联系辽中区野生动物救助站,经救助站5天的精心救治和护养精心治疗,大鵟已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1月6日下午,台安与辽中两地野保工作人员与志愿者在蒲河湿地公园将其成功放归自然。
近年来,通过台安县自然资源局的不懈努力,台安县干部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全面构筑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编辑:丁宇 王婷婷 张晶媛
校对:李家龙 杨阔 柏翠
审核:王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