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被家暴16次”案一审宣判!男子获刑11年,当庭上诉

时事   2024-12-27 18:00   北京  

12月27日,四川“女子2年被家暴16次”案一审宣判。被害人谢女士的代理律师姚克枫称,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认定被告人贺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贺某某当庭表示要上诉。



据大象新闻报道,一审宣判前,谢女士表示自己收到了网友的暖心信件还有红包,希望大家的祝福都能带来好运。谢女士在步入法庭前,收到现场许多赶来支持她的市民的鼓舞,她痛哭回应自己一定会好好加油,感谢大家。



此前报道


据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3年,谢女士在社交平台发文,称2年内被丈夫家暴16次,致肠破裂需终身挂粪袋生活。今年5月31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因涉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谢女士诉贺某某离婚纠纷案,并当庭宣判。据悉,在此次离婚纠纷案中,原告谢女士提出8项诉讼请求,包括判决原、被告离婚、女儿随原告生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损害赔偿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谢女士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贺某某多次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判决准予谢女士与贺某某离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儿由谢女士直接抚养,贺某某按每月20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女儿至十八周岁的生活费,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谢女士与贺某某分别负担40%和60%。



“大家在面对家暴的时候,真的要勇敢地站出来。”谢女士感慨地说,“我们的国家、政府,一定会保护我们妇女儿童的权益。”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力友)综合自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大象新闻、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记者 王鑫昕)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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