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份驾驶证注销通告

政务   2024-11-06 08:01   内蒙古  



实习期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62号令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截至目前,以下1名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或实习期准驾车型作废,但未交回机动车驾驶证,特此通告驾驶证作废。



交警提示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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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交警

编辑:贾泓婫

审核:苏振宏

终审:王智强

来源: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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