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全市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部署安排,持续在酒吧、饭店、KTV等涉酒娱乐场所周边路段,严查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禁酒驾宣传提示,保持严查严管态势。11月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醉驾503起,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违法时间:11月10日2时44分许
违法地点:鲤城区南环路
驾驶人:王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66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违法时间:11月9日20时45分许
违法地点:洛江区滨江大道坝南路口
驾驶人:曾某梅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57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违法时间:11月09日8时33分
违法地点:国道324线187公里175米开发区路段
驾驶人:董某东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55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违法时间:11月11日0时59分许
违法地点:国道324线台商区路段
驾驶人:张某鸿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32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违法时间:11月9日22时40分
违法地点:德化县城东诗泰街与诗泰路交叉路口
驾驶人:杨某煌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74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洛江、惠安交警大队结合农村民俗活动,深入活动地点开展禁酒驾宣传活动。
关于酒驾
这些你要知道!
拒绝酒驾!
你的不负责任
可能是别人永远的伤痛!
再次提醒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源 | 泉州交警微发布
编辑 | 许沁晨
审核 | 一审:赖露晶 二审:郑世发 三审:陈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