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刘某某!执行死刑!

时事   2024-12-29 16:07   陕西  
基本案情:2019年6月至10月,被告人刘某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海洛因约3530.47克。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上述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4年11月刘某某被执行死刑。典型意义:刑法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50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刘某某因贩卖海洛因数量大、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毒品再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体现出国家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态度及严厉打击的力度,再次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来源:渭南中院 点击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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