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酒驾!玉林一男子摊上事了,被拘三次!

民生   2024-11-25 19:27   广西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偏偏有人记性不好

“好了伤疤忘了疼”

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法律红线

这不

一酒醉驾“钉子户”

四次酒驾被查获

第三次将自己送进拘留所


10月18日22时37分,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城区旺角北路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易某有酒驾嫌疑,经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核查中还发现,易某曾于2020年9月2日、2023年2月2日和2024年8月5日三次因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罚,拘留两次。这次是易某第四次酒后驾驶,且无证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易某被处罚款和行政拘留。







酒驾醉驾的危害
再次敲黑板
1
视觉障碍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易疲劳驾驶


     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
触觉能力降低


     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危害猛于虎

莫拿侥幸当幸运

玉林交警

提醒广大驾驶人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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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交警及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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