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政务   2024-11-06 16:56   内蒙古  

为营造更加安全、有序、高效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确保师生上下学期间的出行安全与畅通,阿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就具体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整治日期

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1月10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主干道为重点整治路段,学生上学、放学以及放假时段为重点整治时段。

三、整治内容

1、严禁“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三轮、四轮电动车”等无合法手续车辆上道路行驶及接送学生;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接送不满12周岁学生、幼儿以及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

2、在校园周边道路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影响交通安全的;

3、在学校周边道路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以及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

4、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准驾不符、未按期检验以及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上下学生、幼儿的;

5、其他影响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学校门口主干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违者一律给予违停处罚。学校周边施划有临时停车区的,在停车区内顺向有序停放,禁止超越停车区外停车,所有机动车做到即停即走。

2、接送学生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走非机动车道(无非机动车道的靠右行驶)。严禁未登记上牌车辆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者,一律给予学习教育以及行政处罚。

3、各学校要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家长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一律禁止学生驾驶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

4、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师、保安负责上、放学时段配合维护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通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劝导制止。

5、交通管理大队将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设立护学岗,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同时,严查乱停乱放、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超员超速、不礼让行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人员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对查获的通过交规科普、通知家长等方式予以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教育,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教育和监管,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6、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事关学生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平安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所有交通参与者和接送学生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为孩子做好表率。凡在校园及周边道路发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及时通报学校给予曝光。

六、违法投诉电话:110或7212700

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不按规定停车,妨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同时将违停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同时,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阿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4日

信源丨交通管理大队

阿旗公安
发布警方最新资讯,搭建警民沟通桥梁,共建平安和谐阿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