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康复大学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国家部委和青岛市共同支持建设的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定位为新型研究型大学,着重开展基础性、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驻地为山东省青岛市。
康复大学立足服务国家战略,先后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学校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坚持“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先进康复理念和自主创新精神,能够引领康复事业发展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2020年始先后与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等单位开展战略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康复大学坚持需求导向,立足前沿交叉,践行新医科、新工科、新文科,积极构建以“康复+”为引领,医学、理学、工学为主体,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跨领域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康复学科专业体系。目前设有康复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社会发展学院、临床医学院、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5个学院(部)。2024年首批招生专业为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和临床医学。
康复大学聚集了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占比一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占比九成以上,毕业于国内双一流高校和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占比八成以上,院士、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占比五分之一以上。拥有康复大学青岛中心医院(1953年~,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康复大学青岛医院(1916年~,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康复大学青岛康复医院(三级专科医院)3所附属医院。学校已建成康复国际全球合作研究中心、康复国际全球孤独症研究中心、运动康复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和平台。
康复大学将聚焦服务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培育康复领域新质生产力为目标,大力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努力集聚一流师资,打造一流学科,培育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积极探索新型研究型大学办学模式,为推动实现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健康中国和教育强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招聘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高尚师德、严谨学风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中级岗位不超过40周岁(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岗位人员不超过55周岁(196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康复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康复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s://hr.uor.edu.cn/zpxx/zpgg.htm)和招聘系统(http://jobs.uor.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招聘简章有效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通过学校招聘系统(http://jobs.uor.edu.cn)申请报名,上传《康复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附件2)和有关身份证明、主持科研项目、发表文章、职称、获奖等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的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如有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专任教师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1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面谈交流、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学校研究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体检结果,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六)公示聘用
对学校研究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包括年薪、科研启动经费、购房安家补贴、团队成员、实验室条件,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532-57787218
学校网址:https://www.uor.edu.cn
https://hr.uor.edu.cn/info/1039/19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