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
202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类
与设计学类2025年本科招生办法
一、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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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术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师范)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四个专业。学院办学宗旨是培养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美术教师和具有美术创作、艺术设计、艺术管理和理论研究能力的专业人才。美术学院具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美术与书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设计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学院设有美术教育系、数字媒体艺术系、产品设计系、环境设计系、理论部、教师教育创新发展中心、实验中心等教学教研机构。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2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达96%。学院教学设备先进,拥有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版画、漆画,雕塑、摄影、视频、数码、环境、产品、服装、首饰、动捕实验室等17间教学工作室。资料室藏书丰富,拥有15000册图书资料、100多种中外期刊。美术学院现已成为“教育部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全国高等学校艺术学教学研究中心华南基地”“全国高等学校艺术学教学研究中心”“广东省美术新课标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美术与设计实验示范中心”“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美术学)建设点”“省
级一流本科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建设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产品设计)建设点”、省级重点社科研究基地——岭南当代艺术研究中心,“美术教育”是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已成为广东省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美术教育人才培养基地。
2.创意设计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创意设计学院位于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学院以培养创新应用型设计人才为核心,以学院与社会资源协同创新发展为路径,通过深化以设计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秉持着创新与创意、艺术与科技、理论与实践、教育与产业融合的办学理念,立足汕尾及粤东地区,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广东及全国发挥创新设计优势,培养一流的创新应用型设计人才。
目前招生专业为服装与服饰设计。在建专业实验室包括:梭织、针织实验室、首饰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等22间,设备投入近千万。
创意设计学院师资来源于中国艺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深圳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苏州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美国旧金山艺术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现有专任教师22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人,博士2人、硕士20人。具有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者的比例100%。专业背景或相近专业背景者比例100%,初步形成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充满青春活力及探索精神的设计学科师资队伍。
二、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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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术学(师范)专业
本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致力于培养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教育情怀深厚、美术专业基础扎实、创作实践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与自我发展能力,能够胜任美术教学教研、指导学生创作和综合育人等工作的美术教育创新型人才。本专业实行“1+3”培养模式,即一年级统一进行基础训练,第三学期按考核积分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往中国画与书法、油画艺术、综合艺术三个方向专业发展。课程包含:素描、色彩、中国画、书法、油画、雕塑、漆画、水彩、综合材料、设计、中外美术史、中小学美术教学论等。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本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旨在依托时代前沿的媒介科技与文化创新的设计观念,培养面向信息时代的复合型人才。人才培养的出口方向覆盖:互联网产品创新设计、跨媒体影视创作、新媒体策略传播与设计、以及基于虚拟现实、AI技术的艺术创作与设计实践,等前瞻性领域。专业创始至今,已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行业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中坚力量。专业主干课程包括:数字媒介艺术史、数字影像基础与应用、动画创作基础、游戏设计基础、数字三维造型技术、三维运动捕捉技术、影视特效与合成、数字声音设计、AIGC艺术创作、定格动画、视听语言、实验影像创作、信息图表设计、用户体验设计、IP角色形象及数字衍生设计、数字化展陈设计、数字化文创设计、综合设计(项目)实践等。
3.产品设计专业
本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具备扎实的产品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卓越的产品造型能力,以及良好的专业研究和实践应用能力。通过系统化的课程设置与多元化的实践活动,学生将掌握产品设计的基本原理、设计方法和前沿技术,特别是在人工智能新时代背景下,培养学生在智能产品设计、交互设计和用户体验等领域的创新能力。本专业高度重视学生在功能、美学、市场需求和技术融合方面的综合能力培养,同时鼓励学生跨学科协作,培养其社会责任感。主要课程:跨界整合设计、人工智能与设计、灯具设计、家具设计、文创产品设计、食品造型设计、首饰设计、设计思维、人机交互设计、箱包设计、服饰设计等。
4.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的华南地区,培养系统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及高层次应用型设计创新人才。能在建筑、园林景观、室内以及城市各类公共空间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施工、设计管理、科研单位、教育教学等广泛领域任职。包含课程:中外建筑史、专业表现技法、景观基础、住宅室内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线性景观、办公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城市公共艺术设计、大型公共空间设计、面状景观等。
5.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强的家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在服装与服饰品设计领域中的箱包设计、鞋帽及配件设计、针织设计、首饰设计、陈列设计、服装工艺、服装营销策划等工作中能够综合考虑创新设计、绿色设计、可持续设计等理念,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能够继续升学深造,或能在服装与服饰品设计领域从事创新设计研发、品牌策划与营销、设计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设计类人才。包含课程:服装材料基础、中西服装史、服装工业制版、服装专题设计、面料塑形、箱包设计与工艺、鞋帽设计与工艺、服饰配件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服装品牌策划与产品规划、服装产品设计与市场营销等。
三、招生省份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原则
1.考生需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4.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6.汕尾校区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间进行。
五、收费标准
1.学费: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800—16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六、其他
1.学校切实加强招生考试全流程管理,深化廉政建设,严防违纪行为。
2.如上级主管部门2025年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本招生办法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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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音乐
与舞蹈学类2025年本科招生办法
一、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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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1988年,座落于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总面积1.9万平方米。1992年和1996年先后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1995年获批当时广东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点;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2010年音乐学获批广东省省级特色专业;2011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音乐学获批广东省重点学科,同时获批省级音乐与舞蹈艺术教育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018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9年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学院下设“二系二部一所”,即音乐教育系、舞蹈系、理论作曲部、国际合作办学部和音乐与舞蹈研究所。目前教职工105人,专任教师91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30人),青年拔尖1人、英才计划特聘研究员6人,博导8人,硕导49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91.2%,是一支梯队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有能容纳700余人的音乐厅、室内乐厅、报告厅、排练厅、功能实训室、电脑音乐制作室和录音棚等共40间;有教学琴房250间;有包括九尺施坦威三角钢琴在内的演奏、教学钢琴约350台及中西乐器、舞蹈教具等近千件。
音乐与舞蹈研究所下设流行音乐、音乐心理、岭南舞蹈文化研究中心及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岭南传统音乐舞蹈文化与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校级学术平台。
办学三十余年来,已成为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与舞蹈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
二、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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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专业
音乐学(师范)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旨在培养全面发展,具有扎实而系统的音乐学及音乐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研究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和终身学习能力,能胜任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学和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开设声乐、钢琴、器乐等基础课程、音乐美学、作曲理论、音乐史学、音乐教育与教学法以及合唱指挥等专业核心课程。并在三年级开设多种专业选修课,发展学生的个性,使其形成鲜明的专业特长。
舞蹈学(师范)专业
舞蹈学(师范)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主要培养全面发展,具有扎实而系统的专业技能、人文综合素养和研究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在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等单位进行舞蹈教学、编创、表演和研究的复合型舞蹈教育人才。本专业在完整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基础上,长期致力于舞蹈教育和岭南舞蹈文化研究,探索出高师舞蹈教育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并依托校内舞蹈团、“朋辈教育”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平台培养学生舞蹈教育教学的综合实践能力。
三、招生专业以及各省份招生情况
1、广东省招生情况表
2、外省招生情况表
四、招生录取原则
1、考生需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4、音乐与舞蹈学类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五、收费标准
1.学费: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800—16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六、其他
1.学校切实加强招生考试全流程管理,深化廉政建设,严防违纪行为。
2.如上级主管部门2025年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本招生办法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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