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佳木斯市向阳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营商环境局长接待日”12月份时间安排的公告

文摘   2024-12-05 08:36   黑龙江  

  为进一步优化向阳区营商环境,提升便企利民服务质效,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拓宽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投诉渠道,根据《佳木斯市向阳区营商环境局长接待日制度》,现将12月份接待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 接待时间
  12月5日、19日下午13:30-16:00。
  二、 接待地点
  佳木斯市向阳区机关3号楼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303室。(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北路5号)
  三、接待事项
  1.市场主体和群众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市场主体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落地过程中遇到的服务保障问题;
  3.市场主体和群众对损坏营商环境行为的监督投诉举报;
  4.履行服务职责不到位私设门槛、故意刁难群众,没有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的问题;
  5.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接待方式
  1.预约接待。实行提前预约,来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454-8709456(向阳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监督、投诉受理电话)、邮箱:jmsxyqysj@163.com等方式提前预约,根据来访时间进行登记,按照先后顺序逐个接待。
  2.即时接待。未提前预约的来访人员可以当场填写《佳木斯市向阳区营商环境局长接待日来访登记表》,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依次进行候访。当事人来访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到向阳区机关3号楼营商局301室进行登记、排序和候访。来访群众应当遵守接访活动场所秩序及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多人提出的相同问题,应当根据规定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2人,没有推选代表的不予接谈。来访人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对接谈完毕后,来访人要主动离开接待场所,不得缠访、闹访,不得聚集扰乱接访场所正常办公秩序。对恶意举报或恶意侵害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向阳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4年12月4日



来源:区营商局
编辑:冯涵
编审:刘俣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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