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新政...

民生   2024-11-18 21:00   辽宁  
 为更好满足疏解人员购房需求,针对缴存职工在雄安新区范围内购买家庭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只要认定为首套及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执行20%,于11月4日起施行。
     此前,雄安新区在购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通常为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而二套住房的首付款一般为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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