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规范道路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辖区新增的3处非现场执法设备(电子警察)启用,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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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规范道路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辖区新增的3处非现场执法设备(电子警察)启用,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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