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这些错不能犯

政务   2025-01-12 12:48   西藏  



(一)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擅自决定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事项,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

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重视不部署,工作开展不力

(三)

违反组织原则,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

(四)

缺乏责任担当,推诿塞责、上交矛盾、消极作为

(五)

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请示报告内容不实、信息不准,造成严重后果

(六)

违反工作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

(七)

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文字素材:《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编      审:张鹏

编      校:付晓微

编      辑:张琼

来      源: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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