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彭阳县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ZBS”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公开宣判,以樊某为首的8名犯罪分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6年不等,最高处罚金10万元。
至此,这起虚拟性与隐匿性极强的跨区域网络传销案尘埃落定。
2021年7月16日,彭阳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在“ZBS”平台上抢单(虚拟玉石),被骗9317.28元。
接到报警后,彭阳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调查发现,2021年3月起,以樊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上线“ZBS”APP,诱导参与用户分固定场次抢购虚拟“玉石”订单,持有订单以固定比例增值后高价卖出,赚取“溢价”。
多次抢购后,虚拟订单价值过高,参与者抢单积极性降低,“ZBS”APP无法继续运营。
犯罪团伙又开发出“得益”“优宝汇”等APP,将抢购“玉石”的形式改为抢购“得益币”、蛹虫草参肽粉、蛹虫草参杞蜜膏、“充电桩”等,继续发展下线,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期间,为发展更多下线,樊某带领田某某、高某某、闫某等人,在山西大同市、陕西西安市、内蒙古准格尔旗、鄂尔多斯东胜区、宁夏银川市等地多次组织部分传销人员线下聚餐,自称“ZBS”西北地区运营总监,鼓动传销人员加大投资力度。
同时,在线上创建多个微信群,要求传销人员定时打卡,分享自己抢购订单的截图,并带头抢单,营造投资氛围热烈的假象,以此刺激普通参与者及新加入成员积极参与。
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以樊某为首,魏某某、田某某、高某某、闫某、杨某、黄某某、杨某军为骨干成员的犯罪团伙,以投资虚拟项目为名,利用“ZBS”“得益”“优宝汇”“优宝汇2”“人人益购”“宇宙e站”6个APP,通过抢购虚拟物品、虚拟币的模式,利用推广收益、订单增值引诱他人参与投资,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达4000多万元,发展下线人员2000余人,发展层级达17层,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在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和市局经侦支队的指导下,专案组成员历时一年多,辗转山西、内蒙、甘肃、陕西、吉林、北京、上海、湖北、浙江等省市,行程9万余公里,在多地多警种的通力协作下,成功抓获樊某等犯罪分子,收缴违法所得107万余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11部、笔记本电脑3台。
警方提示
虚拟货币传销犯罪不受地域限制,规模大、参与人众多、资金流大、传播发展快,具有欺骗性高、隐蔽性强等特点,但其本质仍是通过“拉人头”来非法获得利益。
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拒绝“拉人头”、收取入会费等高息收益诱惑,严加防范,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谨防传销陷阱。
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传销公司最常用的话是“让你在消费的同时赚钱”,这是鬼话,消费就是消费,赚钱就是赚钱,把消费当作职业,永远也别想赚钱。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御传销诱惑。网络传销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虚假宣传,通过人际网络迅速扩张,不要轻信高收益,尤其是要求缴纳会费和发展下线的投资项目。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辨别能力。面对各种投资理财信息时,要保持理性思考,避免盲目跟风。可以查询官方网站、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如发现疑似传销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