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这是国家能源局首次就加强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治理出台政策文件。
11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专门就全方位加强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治理出台的政策文件。
近年来,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占比不断提升,高间歇性新能源出力波动、极端天气、调控困难等挑战影响下,电力系统的结构和形态正在不断变化,安全稳定运行成为能源保供的重要任务。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阎秀文表示,坚持安全共治、系统管控,聚焦重点、助力转型,改革引领、创新赋能,立足行业、服务大局将是加强电力安全治理的四大原则,《意见》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发展和治理,将积极推动形成源网荷储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
加强新形态下电网安全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电力安全治理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袁兆祥在政策解读时称,“电力是否安全,不仅要建得安全,还得管得安全,当下受到的影响因素愈发复杂多样,‘安全’天然地需要以治理的方式实现‘管得住’。”
国家能源局统计显示,2019—2023年在世界范围引起广泛关注的大停电事故事件有22起。其中有17起属于电网安全风险诱发类大停电,这其中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新能源大规模脱网,系统转动惯量不足、频率快速下跌导致第三道防线动作引起的大停电;以及新能源涉网性能不满足要求、系统特性认识不全面,单一简单故障引发连锁反应引起的大停电。
聚焦国内,近几年来停电限电事件也时有发生。2021年1月,南方区域寒潮期间,持续低温凝冻天气导致贵州省内498万千瓦风电全部受限,同年秋冬季节东北部分地区也出现限电。为确保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我国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中国解决方案”将必不可少。
面对电力安全治理工作中的时与势、危与机,《意见》从健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增强电力安全治理能力、完善电力安全治理措施、提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效能等4方面,提出了22项工作举措。这些举措有机结合、相辅相成,以治理体系为基础、前提,关键、重点培育治理能力,借助治理措施载体,达成监督管理的长期任务。
协同打造共治责任体系
“新型电力系统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电力系统高水平安全,也离不开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袁兆祥进一步表示,“我国能源革命持续深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入技术‘无人区’、改革‘深水区’,电源结构、运行机理、控制基础正发生深刻变化,电力安全内涵外延深化拓展,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源、网、荷、储各环节都成为影响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的责任相关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极大压力。”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管部副总经理张勇也表示,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集中式新能源、虚拟电厂、综合园区等主体并网,呈指数级增长的海量并网主体,分布广、可控性差、随机性大,现有调控技术手段尚不能完全满足新能源功率预测与控制、可控负荷与新能源互动等需要。
为此,紧抓安全责任“牛鼻子”成为必要,共建、共享、共治成为保障安全的“关键词”。
在治理体系方面,《意见》强调加强制度保障,针对电力安全“谁来治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等关键问题,从组织领导、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强化多元协同共治,并提出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完善举措,夯实基础依据。
围绕团结治网原则,《意见》提出要厘清电网调度机构、电力企业和各类并网主体安全责任,提出协同打造共同而有区别的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责任体系。《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多层级电力监管职责和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提出了加快新形势下电力安全政策“立改废释”,健全完善配电网、新型并网主体相关制度政策。同时,《意见》提出推动成立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委员会,强化对标准体系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以及建立反事故措施整改评估机制等要求。
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除了厘清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责任体系外,《意见》更是针对大电网、配电网、用电侧、发电侧提出相关要求和部署,同时也强调应将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在业界看来,《意见》的提出不仅为保障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提供指导,更是为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有效助力。
阎秀文称,《意见》提出了推进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为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电网运行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都面临重大挑战,同时还存在调控困难、极端气候频发等问题,都可能导致电力安全风险加大。”张勇说,“正值新型电力系统转型发展关键时期,国家能源局从顶层设计角度出发,出台了这份《意见》,从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制度顶层设计、关键技术攻关、标准体系搭建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要求。”
袁兆祥也表示:“《意见》的出台正当其时,通过推进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能够有效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从根源上解决长期积累及新出现的困难和挑战,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文丨本报记者 李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