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电动自行车作为便捷低碳的交通工具,为群众出行带来巨大便利,但同时因上楼充电、“飞线充电”等不当充电和违规停放行为引发的火灾隐患,从而造成的火灾事故也比比皆是。为切实开展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带头“规范充电”。做到在规定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引导亲友在公共充电桩充电;不得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共用走道、楼道,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易燃可燃搭建场所等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飞线充电、电瓶入户充电、人车同屋充电”。
2、带头“抵制非标”。自觉购买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购买、不使用非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觉做到不骑乘、驾驶非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擅自加装、改装或更换电动机、蓄电池、限速器。佩戴头盔,驾驶合法合格上牌车辆出行,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3、带头“宣传发动”。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执行。积极宣传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带动和监督亲友遵守法规,积极参与宣传劝导志愿活动,制止和劝导各类电动车停放、充电的行为。自觉配合社区、物业等单位,发现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及时提醒、制止,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进入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一旦发现违规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主动向乡镇、社区、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反映。
宜黄县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宜黄县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编辑:黄淑珍
责编:孙 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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