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价值
企业所得税率由25%降低为15%;
湖北省科技创新券最高20万元补贴;
科技创新政策优先支持(如: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申报有关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立项(如:小微高企“跃升计划”、骨干高企“瞪羚计划”等);
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市场营销、招投标工程等起促进作用。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评价应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需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相关材料(证书及年费缴纳证明和摘要);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五、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七、咨询电话
市科创局027-65692180、027-65692185、027-65692189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027-65563216
经开区(汉南区)科创局027-84891019
江汉区经科局027-85626370
江岸区经科局027-85320192
硚口区经科局027-83426316
汉阳区经科局027-84468510
武昌区科经局027-88936260
青山区经科局027-86887013
洪山区经科局027-87374280
东西湖区经科局027-83083765
蔡甸区经科局027-69843368
江夏区经科局027-81568247
黄陂区经科局027-61005656
新洲区经科局027-86966036
出品:蔡甸经开在线
来源:武汉科技创新
运营:蔡甸融媒
编辑:周凯 张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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