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全国全面实施!

时事   2024-10-17 15:18   黑龙江  


10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指出,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国家统一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标准,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据了解,自2016年起,我国已先后在河北、北京、天津等10个省(区、市)开展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在抑制地下水超采、转变用水方式、促进节水改造、规范取用水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将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鼓励企业通过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请给鸡西点个赞


来源:央视财经微信

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210001

合作电话:0467-2883009

一审:聂师奇  二审:孙建明  三审:李万华

看鸡西
鸡西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官方发布平台。第一时间权威发布鸡西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以及主要领导的政务信息和活动。鸡西人想知道的资讯都在这,朋友圈的权威声音都在这。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