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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日泰国曼谷市议会会议通过了一项关于宠物控制相关的法规,一旦此项法律规定正式生效后,饲主必须上报所养宠物数量,但此前饲养的宠物数量超过规定不予以追溯处罚,规定自公告后的360天生效。
主要内容如下:
20-80平方米可饲养不超过1只宠物; 80平方米或以上可饲养不超过2只宠物;
不超过20平方哇,可饲养不超过2只宠物; 20-50平方哇,可饲养不超过3只宠物; 50-100平方哇,可饲养不超过4只宠物; 100平方哇或以上,可饲养不超过6只宠物;
自宠物出生之日起120天内,或收养后30天内携带宠物前去植入微芯片、内登记并领取宠物身份证; 为所养宠物安排合适且稳定、坚固的饲养区域,并提供充足的食物、水、照明和通风; 始终保持宠物所在地方的卫生清洁,不可垃圾堆积并产生干扰他人的气味; 为宠物安排免疫接种; 外出时需系上链条皮带并控制好宠物; 控制好宠物以免它们给他人造成困扰; 当宠物在公共场所排便时必须立即收集处理; 当宠物死亡后尸体必须以卫生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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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新宇
图:综合自泰媒
主编:布周十面派
来源:泰国网
法务支持:克莱德国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