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2309听证室,就潘某雄交通肇事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彭检察官
联系电话:85522655
特此公告
来 源:乐东检察
总监制:陈海清
审 核:翁壮岛
审 校:刘文芳 李娜 邢洁雅
本院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2309听证室,就潘某雄交通肇事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彭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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